为充分依托泛珠三角区域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机构的支持。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地处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的地域优势,紧密联系中国与东盟各国农副产品市场,实现中国——东盟两大市场间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大流通,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特制定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息化合作意向书。
一、以泛珠三角区域农民最迫切的信息和服务需求为切入点,整合涉农信息和服务资源,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及深层次配套服务,由云南省牵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搭建统一的泛珠三角区域——东盟农产品贸易平台。
二、针对泛珠地区农业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产业素质的差别大,区域间农业产业链互补性强的现状。在已开发的云南一东盟农产品贸易平台基础上。分别开辟各个省区版块,宣传推广各省区的特色农副产品,促进泛珠三角区域与东盟各国、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和流通。
三、以泛珠三角区域——东盟农产品贸易平台为依托,着力构建可提供农产品实时价格信息、农产品物流信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政策、农产品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
四、以泛珠三角区域——东盟农产品贸易平台为依托,着力构建以交换共享农业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基础教育信息,农村党员教育信息,卫生医疗保健信息,涉农政策等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电脑、手机等农村地区比较普及的信息终端,使农民需要的信息进村入户。
五、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农村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省区信息产业厅(局)指定专人负责泛珠三角区域——东盟农产品贸易平台的发展、宣传、推广。
本合作意向书于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在丽江签署,一式九份,签署方各执一份
各方代表签字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江西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产业局(签字):
海南省信息产业局(签字):
四川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贵州省信息产业厅(签字):
云南省信息产业办公室(签字):
2006年5月26日
(本文由广东省信息产业厅提供)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