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福建 江西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香港 澳门
部门合作
人口计生 海关 物价 工商 质监 环保 新闻出版 林业 食品药品 知识产权 旅游 法制 海洋渔业
合作动态> 最新动态 省区热点 落实CEPA 合作成果 图片新闻 高层观点 献计献策 网友发言 其他区域 热点专题
服务专区> 投资项目库 资料中心 发展数据 商机无限 投资环境 网上论坛 泛珠办事易> 个人 企业 投资 旅游
泛珠搜索
网上论坛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简体繁体
您现在:商务贸易合作
【浏览字体: 】 【打印本页
《关于促进企业合作发展的工作方案》全文
2006-09-14 12:07:06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各成员方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企业合作发展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合作内容

  (一)改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1.各成员方在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基础上,共同推动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条件、程序等的规范,推动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打破市场主体准入上的地区封锁。

  2.打破所有制限制,鼓励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经济成份的经济组织在区域内开展经济合作、相互投资参股,发挥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经济优势。

  3.共同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特别是服务贸易项下的18个行业准入事项的落实工作。

  4.加强有关市场主体准入的政策性规定、工作信息和课题研究的交流、合作。

  (二)推动企业跨区域合作。

  1.鼓励区域内企业合作,各成员方支持区域内重点优势企业名称冠以本省(区)行政区划;允许各成员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在本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中使用本省(区)行政区划名。

  2.区域内的投资人在区域内其他地区投资兴办企业的,可以享受同等待遇。

  3.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企业登记管理信息交换制度,为区域内企业投资和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咨询。

  4.积极支持个、私协会等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经贸等交流活动,促进企业跨区域发展。

  (三)改善投资服务环境。

  1.建立并推行首办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务承诺,增加办事的透明度。

  2.提高工作效率。对投资经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提供快速通道服务。

  3.对区域内重点优势企业来本省(区)投资的,采取提前介入、指定服务窗口、指定专人负责等措施,积极协调和解决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问题。

  4.推动企业信用建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投资信心。

  二、合作机制

  建立专题工作小组,专题工作小组由各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登处、企管处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当年承办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的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登处处长担任。

作者:
·《关于创造开放的市场环境的工作方案》全文  2006-08-24
·《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全文  2006-08-01
·《泛珠三角区域商会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2006-08-01
more
9+2签署安全生产合作协议 携手开展八大方面合作
从岭南古郡到现代都市 亚运火炬在羊城"穿越时空"
中国三大经济圈首次签署区域合作组织间合作协议
海南省首个企业100强23日出炉 入围门槛低
more
·首届泛珠三角品质论坛深圳开讲 论加强质量工作
·泛珠警务协作会议将召开 14城市公安局长下月来昌
·泛珠九省区将在食药监管方面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
·中国三大经济圈首次签署区域合作组织间合作协议
·9+2签署安全生产合作协议 携手开展八大方面合作
·第七届泛珠区域合作信息产业联席会议在贵阳召开
·中国成财富最集中国家之一 150万家庭占70%财富
·促进泛珠区域合作 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将开通
·四大展会大摆擂台 集群效应拉动泛珠三角会展经济
·【论坛推荐】50年辉煌 百届广交会改革在于图变
·胡润房地产富豪榜:哪些人在中国房产市场中领风骚
 
more
·2005年泛珠区域PCT专利申请1367件
·06年上半年泛珠进出口逾2800亿美元
·九省区05年经济和社会主要指标情况
·东盟十国经济与社会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9省区经济和社会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more
·首届泛珠三角品质论坛深圳开讲 论加强质量工作
·泛珠警务协作会议将召开 14城市公安局长下月来昌
·泛珠九省区将在食药监管方面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
·中国三大经济圈首次签署区域合作组织间合作协议
·9+2签署安全生产合作协议 携手开展八大方面合作
more
·粤港澳三地警方联合侦破“1·22”跨境诈骗集团案
·促进泛珠区域合作 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将开通
·粤率团赴川促泛珠旅游合作 22市共建无障碍旅游区
·粤港合作对外发卡 实现两地车辆不停车非现金缴费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监部门互认地方标准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合作机会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本网由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办 联系我们:020-87373327 Email: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235
南方新闻网承办,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