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泛珠三角地区机场合作发展的共同建议》全文
来源: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日期:2010-07-15 12:26:00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民航强国战略,深化泛珠三角地区机场合作,争取政府更大支持,促进民航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泛珠三角地区机场(集团)提出促进本地区机场合作发展的十一项共同建议:

  一、按照国家民用机场规划布局要求,促进泛珠三角地区机场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提升区域机场的整体实力。

  二、落实《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按照“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位,各级政府加大对机场建设的投入,缓解机场建设的资金压力,不断改善机场基础设施。

  三、进一步拓展泛珠三角空域,缓解本地区空域紧张压力,加大低空开放改革力度。

  四、大力争取海关支持,进一步提高本地区机场的通关效率,尽快实现区域内机场通程联运。

  五、切实做好机场配套交通设施规划,大力建设以机场为龙头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实现机场与城市高速公路、地铁、城际轨道等其它交通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六、积极发挥机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高能级生产要素的聚集和辐射效应,推动区域产业升级转型,大力发展空港经济。

  七、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基地航空公司的作用,大力推动跨省级的空中快线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泛珠航线网络,有效满足航空市场需要。

  八、建立航空服务专项补贴资金,对新开客货运航线给予财政补贴,大力培育和扩大地区航空运输市场。

  九、加大对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的扶持力度,健全区域航空运输体系,充分发挥民航运输的整体效益。

  十、内地机场加强与港澳机场的合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十一、香港机场管理局、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会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并根据其法定地位、政策和需要,参与上述建议相关的工作。

泛珠三角地区机场(集团)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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