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纲要
科技合作规划
2010年,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区域科技合作体系,相互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评价机构,共同建设成果交易、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区域创新体系得到明显改善,区域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各省区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排位有所上升,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综合指标稳步提高。
——在主导产业领域,形成若干科技创新集群和产业战略联盟,形成一批有优势、有影响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基地,使主导产业的国内外竞争力有明显增强。
——基本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势互补,使区域科技资源结构、布局得到明显的改善和优化。
具体任务
“十一五”期间,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将围绕以下六大任务展开,具体内容为实施四大科技行动、15个重大专项。
■六大任务
建立和完善科技合作的协调机制。
实现科技资源相互开放和共建共享。
实现科技人才合作培养与交流。
共同培育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
共同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
共同创建有利于区域科技合作的环境。
■四大科技行动
1、科技资源共享行动
创设“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网站”
合作共建“网上技术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区域内国家基础科技平台的开放增效。
联合建立区域技术标准检测及公用中心
2、合作建立科技组群(联盟)行动
现代中药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组群
卫星定位导航系统研究与开发组群
微电子医疗设备研究与开发组群
纳米科技及先进材料技术开发组群
3、联合创新科技行动
珠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调查与山地灾害防治技术
物流/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
新型汽车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开发
水稻育种技术与产业化开发
重大相似性疾病防治研究
区域特色资源的挖掘和利用研究
4、科技人才培养行动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