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纲要
能源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
电力
1、西电东送规划:“十一五”西电送广东新增容量1030万kw,其中:贵州400万kw,云南420万kw,广西龙滩210万kw.到2010年贵州送广东电力800万kw,云南送广东580万kw,广西送广东378万kw. 2、西电东送输电通道建设:“十一五”黔电送粤通道建设贵广第二回直流工程、贵州施秉至广东花都双回500kv输变电工程,满足贵州新增向广东送电400万kw的需要;云电送粤通道建设云南至广东第一回直流工程和罗平至百色双回500kv交流线路,以满足云南新增向广东送电580万kw的需要。
还有省际电力贸易、省际电力互供、跨区电网和联网建设和核电领域合作。
煤炭
加强云贵煤炭基地与东部省份合作,落实资金投入,加强煤炭市场建设和区域内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合作减少区域煤炭消费。各省应从现在开始,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节约煤炭、发展替代能源,降低区域对煤炭的过分消耗方面开展经验交流。
油气
石油加工、运输和市场的区域合作和天然气基础设施跨区联网的建设、规划合作方面,一是对区域的石油管线优化发展方案进一步进行技术经济的比较和可行性研究,根据市场规律在引导石油市场向规范、健康、有序方向发展方面进行合作;二是加强地区性输气干线、管网建设、进口LNG接卸站合作建设及跨省天然气管道联网合作。
政策建议
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的区域能源规划;
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能源合作协调发展机制,消除体制性障碍;
协调区内各省电力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落实“西电东送”国家工程;
降低网输成本,发挥西部优势,协调各方利益,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长期能源合作合约;
通过区域合作,积极探讨建设以广东为龙头的核电设备制造产业基地的可行性;
加强云贵煤炭基地与东部省份合作,推动区域内煤炭运输通道的建设,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扩大煤炭东运通道能力等等。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