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期:常态 共享 联动 共赢 泛珠三角警务合作首届联系会在深圳召开
来源: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日期:2011-05-19 08:54:00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工作

简 报

2011年第2期(总第112期)

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2011年5月12日

常态 共享 联动 共赢

泛珠三角警务合作首届联系会在深圳召开

  5月9日,泛珠三角(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警务合作首届联席会议在深圳市召开,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警务合作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也标志着覆盖全国的七大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会前,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同志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泛珠三角九省(区)公安机关进一步创新警务合作模式、拓展警务合作领域、完善警务合作机制,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九省(区)公安厅主要领导和公安部治安局、刑侦局、网安局有关领导以及九省(区)公安厅相关警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泛珠三角警务合作联席会章程》,九省(区)公安厅主要领导签订了《泛珠三角警务合作框架协议》。九省(区)公安厅相关警种之间就情报信息和联勤指挥、防范处置暴力恐怖活动、打击刑事犯罪、治安防控、重大安保任务、外国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建立了具体、实操的警务合作机制,会议还表决产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作为泛珠三角警务合作第二届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单位。

  公安部黄明副部长在会上对进一步深化警务合作机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加大力度,切实将区域警务合作抓实抓好。各省(区)公安机关务必相互策应,通力合作,进一步深化对区域警务合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坚持合作共赢,强化协作配合,真正形成维护稳定的整体合力。二是突出特点,围绕实战,扎实推进区域警务务实合作。要围绕重大活动安保加强合作。今年8月将在深圳举办"大运会",海南博鳌亚洲论坛、广西-东盟博览会等大型活动活动已经年度化,九省(区)公安机关要坚持区域协作、整体防控、以面保点,不断提高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合作。围绕打击区域性犯罪加强合作。围绕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合作。三是创新理念,开阔思路,确保区域警务合作取得实效。拓宽警务合作范围,积极鼓励省际之间、相邻地区之间和各部门、各警种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努力形成全警"大合作"格局。完善警务合作运行机制,健全组织运行、协调指挥、信息共享等工作规则,推动警务合作走向制度化,实现合作运行的高效有序。推动实现优势互补。根据各省(区)的优势和特点,共享共用研究成果。在民警培训、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共享资源,在相互学习中共同提高,在互惠互利中实现共赢。

  (广东省公安厅供稿)

(编辑: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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