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昨日(15日)“民声热线”节目获悉,截至5月底,在广东各级民政部门进行预约登记,表达收养地震灾区孤儿意愿的已超过5万人次。
在“5.12”大地震发生后,广东许多爱心人士都表达了要收养灾区孤儿的意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可以被收养。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叶秀仁昨日提醒广大群众,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抚养、教育孤儿的能力;(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年满30周岁以上,其中若是无配偶男性想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不受收养人本身有无子女的限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有意收养地震灾区孤儿的爱心人士,应到灾区抚养孤儿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或者孤儿的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据了解,目前抗震救灾和救助安置工作仍在紧张进行,灾区各级民政部门也正在抓紧确定孤儿身份,尚不具备办理收养登记的条件。灾区民政部门待生产秩序逐步恢复后,将尽早开展孤儿收养登记工作。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