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份获国务院批准、由粤港两地共同签署的纲领性文件,《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粤港合作的高度重视,是粤港双方在“一国两制”和CEPA的框架下,积极推进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重要表现,更是粤港双方把《珠三角规划纲要》中关于深化粤港合作的宏观策略,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
在中央的支持下,香港回归以来,香港与内地各省区变得更紧密不可分。CEPA补充协议七与CEPA补充协议五、六一脉相承,在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开放的同时,更赋予了粤港合作在多个领域先行先试的政策。随着CEPA不断补充,加上《珠三角规划纲要》为粤港澳合作开创了新的机遇,香港经济将加速与内地,尤其是广东经济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