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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总体目标 |
|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体系,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协作体系,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品牌,提高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东中西互联互动、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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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阶段性目标 |
第一阶段是2005-2010年,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十个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合作建设为基础,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品牌。首先建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区域综合性基础设施网络;其次是发挥政府的公共行政职能,为区域要素和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构筑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
第二阶段是2011-2020年,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区域产业协作发展,建立开放竞争的要素和商品市场体系,整体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东中西部互联互动的协调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本区域与东盟的交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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