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以上单位奖金免征个税,其他单位奖金征20%个税
奥运赛场,载誉而归的健儿们总会获得来自社会各界的奖金,这些钱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广州市地税局昨天表示,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以上的单位颁发给运动员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单位发放的奖金应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地税人士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免交个人所得税。而商业机构、社会团体给运动员的奖金,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执行。
税务部门介绍,奥运冠军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按照取得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据悉,个人所得税还分为个人自付和单位代付两种,假如一个运动员得到100万元的实物奖励,采用自付的方式个人应该缴纳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但如果采用奖励单位代付税款方式,则个人应缴纳税款为:【100/(1-20%)】×20%=25万元。(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