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联席会议于昨天(12月9日)在我省的佛山南海召开,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就税收法治合作、税收征管、税收稽查和纳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签订了《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协议》。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程法光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副局长刘玉叶等参加了会议并见证签字。
钟阳胜和程法光在发言中均指出,召开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联席会议,开展地方税务合作,是泛珠三角九省区地税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区域统筹发展战略,贯彻“9+2”政府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框架协议》,交流税务管理经验,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泛珠三角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相信随着合作的深入开展,必将在促进区域内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有效配置上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提高区域综合经济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的目标是:整合治税资源,形成治税合力,加强税收管理,打击偷逃税,防止税收流失;营造法治、公正、文明的税收环境,促进资金、商品及其它要素的顺畅流转;加强协调配合,为九省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成本;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税收工作水平,互派干部到九省区兄弟系统挂职锻炼。
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的主要内容有六大方面,即税收法治合作、税收征管协作、税务稽查协作、纳税服务协作、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和税收科研协作等。
据了解,这次内地9省区先签署一个初步的框架协议,等条件成熟后,再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税务(财政)部门签署一个统一协议,从而建立起完整意义上的泛珠三角税务合作框架。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联席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九省区地税局局长组成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加强税务合作的重大事宜。(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