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善如接受记者采访,就《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5-2020年)》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落实中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符合“两个大局”的重要思想,具有美好的前景,他同时透露,泛珠合作专项规划中的一些重点项目已列入国家的有关规划。
《纲要》是泛珠合作发展的行动计划
陈善如说,《纲要》是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行动计划,是在回顾总结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情况,分析和展望了未来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基础上,依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制定的。是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健康发展和不断取得实际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及“9+2”政府部门间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一项基础工程。
陈善如表示,《纲要》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化,为下一阶段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它分析了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基础与条件;明确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目标,即构筑开放、有序的区域性共同市场,打造“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品牌,整体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出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主要领域,即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作为;同时,《纲要》还根据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就其中的有关市场开放、通关和检验检疫以及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主要措施。
5个专项规划编制突出创新
2005年1月,“9+2”政府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会议确定组织编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2005-2020年)》及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能源、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信息化合作5个专项规划。
陈善如介绍说,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能源、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信息化合作5个专项规划是我国区域合作专项规划的新兴事物,在国内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的前提下,各专项规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对合作领域、合作项目和合作措施等进行积极探索,寻求突破,很具有创新性。例如《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提出的关于区域交通空间布局结构、综合运输骨干网络和综合运输枢纽是我国区域合作规划的首创。
同时,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还很强调针对性和操作性,例如《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指出要集中建设“七射、六纵、五横”中的相关铁路和公路等区域交通运输通道项目;《泛珠三角区域能源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指出电力合作主要实施“西电东送”战略、核电建设合作等;《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专项规划(2005年-2010年)》分别提出的九个方面和七项保障措施,均是为确保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合作得到具备落实。以工作合作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信息两个规划也作了具体的项目安排。
一些重点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
陈善如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专项规划与内地各省区的“十一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是相衔接的,充分体现了各成员方“十一五”的规划战略,尽管合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先于各省的规划完成,但内地各省区都注重两者的衔接。
同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国家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也向国家有关部委作了详细的汇报,并进行了衔接。上述各专项规划中的一些重点项目已列入国家的有关规划。
泛珠区域合作前景广阔
陈善如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只是建立在珠江这条天然纽带之上,同时也是顺应区域内经济协调发展,资源互补,产业合理布局的需求应运而生的。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落实中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符合“两个大局”的重要思想,有利于东中西互联互动和内地九省区与港澳互联互动。应该说,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与紧密的经济联系形成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良好基础,而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之上获取更快的发展,更大的成果,实现多赢、共赢,是我们的目标,这个基础也决定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拥有美好的前景。
陈善如指出,能源、交通、科技、环保、信息化,都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合作各方发展较为不平衡、制约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这几项规划的出台表明了合作各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务实态度,也再次证实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我们可以看出,“互动共赢、协调发展”是专项规划编制的核心思想,这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合作发展,共创未来”的主题是完全一致的。(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