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于杭州召开的第三届全国部分重点城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上,来自长江三角洲、泛珠三角区域和环渤海地区的三大区域合作组织共同签署了《关于区域合作组织间开展工作交流与合作的协议》,表示将通过进一步交流合作,发挥对企业投资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当好企业的“资讯公司”。
据了解,签署这一“组织间合作协议”的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这三个区域协调组织。
按照协议的规定,这三个区域合作组织将每年开展一次互访,交流工作思路、考察重点合作项目、借鉴工作经验,由各合作组织的轮值方和常设办公机构组织实施。
三个区域组织一方的年度全体会议,邀请另外两方的常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一方区域组织牵头组织的有关活动,邀请另外两方的代表参加。
这是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三大区域的区域性合作组织首次聚首。三个组织之间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大区域在联动互动和合作交流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悉,2005年,这三大区域创造了超过全国40%的地区生产总值,各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于全国前列,成为我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域和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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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北起通扬运河,南抵杭州湾,西至镇江,东到海边,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部、浙江省北部以及邻近海域。长江三角洲上的城市扩张日新月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沪宁杭公路、铁路和大运河沿线的9个城市基本连接成片,长江三角洲形成了完整的都市群。
环渤海经济圈
环渤海经济圈狭义上指中国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同时延伸可辐射到山西、辽宁、山东及内蒙古中、东部盟市,整个大的范围占据中国国土的12%和人口的20%。
泛珠三角
基于与珠江流域相连、与大珠三角相临、经贸关系密切等三方面因素,泛珠三角区域的范围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内地九省(区)的区域面积为全国的1/5,人口的1/3,经济总量的1/3。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区域在全国的重要地位十分突出。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