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据新华社报道,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作为我国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销区集中区域,农产品流通合作在这个区域有着良好的前景。有关专家就农产品流通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地位、基本框架、现状和模式,以及困难都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涵盖了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带,既有不同区域的经济特征,又有“一国两制”的体制特点,是我国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新尝试。其中构建区域统一、规范、开放、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打造中国南部物流大通道,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是泛珠三角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泛珠三角农业合作研究课题组副组长洪凯等专家就农产品流通合作进行了专门调查分析。
——农业在泛珠区域合作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业在泛珠地区经济占有相当份量。2002年,大陆泛珠九省区实现农业增加值为5677亿元,占全部GDP的15.67%,占全国的35.22%。江西等五省区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超过20%;其次,农业人口仍是泛珠地区人口的主体,农业收入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泛珠农业人口占76.5%,农业劳动力占乡村劳动力的58.6%,农业收入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农业问题更是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第三,泛珠地区是许多重要农产品的主产区和工业原料基地。泛珠生产着全国100%的热带和亚热带植物、50%以上的稻谷、80%以上的糖料、65%的烟叶、33%以上的水果、36%以上的肉类、45%的木材和42%的水产品。而食品工业是泛珠地区仅次于电子通讯业的第二大制造业,2002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达3353亿元,占全国的31%,食品工业及其他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的发展对农产品有着旺盛的需求;第四,泛珠地区农业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产业素质的差别大,区域间农业产业链的互补性强。在泛珠省区中,四川、湖南是农业资源大省,广东、福建则是农产品需求大省和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的强省,其他省区农业也各具特色,而香港则是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大买家和超级服务商,彼此间合作潜力巨大。
——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的基本框架、发展前景和合作形式
目前,泛珠农业合作可以用“二大主题、七大领域、三大机制”来概括。
(一)合作主题贸易及投资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项目合作是泛珠农业合作的两大主题。
(二)七合作领域。1、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建立健全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产销协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区域内销区企业到产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和鼓励产区企业到销区建设粮食及其他农产品仓储设施和加工基地。2、农产品流通与出口。在内地九省区建立统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原产地保护制度和地理标识等领域合作。3、农业企业合作与投资自由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合作和农业龙头企业对接,鼓励区域间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农业企业在区域内的投资、并购与战略联盟。4、农业科技与人力资源培训合作。包括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科技开发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业优新品种的合作引进、试验、示范和良种繁育、推广,农业高新技术引进与合作研究。5、农业信息合作。共建区域农业信息平台,实现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包括农业政策、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产品流通平台、农业法规。6、食品质量安全合作。内地九省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合作,农业标准、市场准入、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认证标准及法定检验单位鉴定结果的互相认同。7、农业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行业中介的交流与合作。包括政府间的农业管理合作与民间商会和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农业中介服务合作。
(三)合作层面与机制。1、合作层面。横向合作。包括农业企业之间、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商会之间和政府之间的合作;纵向合作。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相关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混合合作。不同合作主体在农业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的合作。2、合作机制。一是行政业务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了行政首长高官会制度(农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行政首长研究解决区域农业合作的协调和重大事项的推进)、农业厅署常任业务部门间合作交流机制和农业厅署各内设机构间的对口衔接落实机制等三大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二是项目合作机制。初步建设了区域农产品流通展览会、农业投资项目推介与洽谈会、农业技术开发与科技转让、区域间大宗农业物资储备采购合作等项目合作平台;三是跨区域企业集团的并购重组与扩张机制。如深圳农产品股份公司在南昌并购重组南昌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广东温氏食品集团在广西等地的投资农产品加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深圳)在泛珠地区的农产品采购等等。
——泛珠农产品流通合作的现状与发展模式
首先泛珠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2003年,泛珠九省区限额以上食品饮料烟草批发零售交易额(不含港澳)达2420亿元(若含港澳可达到3300亿元),占全国的32%。其中,批发贸易占80%以上,零售17.8%。深圳布吉农产品是全国最大的农产品综合市场,交易额达到138亿元;江南蔬菜市场是全国最大蔬菜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40.2亿元;广州花卉博览园是全国最大的专业花卉市场,交易额为20.6亿元,广州嘉禾市场是全国第二大肉食禽蛋市场,交易额为16.8亿。
尽管泛珠省区的农产品交易量很大,但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数量明显少于长三角地区的浙、苏、沪,市场集中度较低,区域内部农产品流通发育水平差距要明显大于长三角。农产品新兴业态的发育不足,最大万佳超市仅列全国第九。
从贸易方式及发展趋势看,泛珠的农产品贸易呈现出农产品的新兴业态快于传统业态、批发贸易发展快于零售贸易、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快于农产品综合市场、大客户销售增长快于普通客户销售增长、区域间贸易增长快于区域内贸易增长于等六大趋势。泛珠地区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活跃。2003年,泛珠农产品出口37.6亿美元,占全国的27.83%。广东的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43.53亿美元,居全国第一。此外,香港拥有非常庞大的农产品市场。2003年进口的各类农产品达到868.62亿港元,经香港转口的各类农产品达到354亿港元,两项合计1222多亿港元。东盟10国也是本地区最重要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伙伴,2002年,大陆农产品出口东盟10国达到18亿美元,与输港农产品出口总额相当,但对东盟10国农产品出口额增速高达13%,而同期全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为11%,输港农产品出口增长仅为7%。泛珠在向香港、东盟及APEC其他成员国出口农产品的潜力巨大。
其次促进泛珠农产品流通合作的主要模式调查与建议。1、促进建立统一、开放、高效的区域间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要扶持农产品主产区和大中城市主销区大型和特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大幅度提高亿元以上的大型市场交易额在农产品交易中的份额、全面提升泛珠地区大型农产品市场在全国农产品流通中的地位,适当控制综合性农产品综合市场的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信息、质检、仓储物流、包装运输、金融和经济基础设施等市场配套基础设置建设和互联互通,提升区域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综合功能。积极探索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充分发挥香港、广东在农产品期货交易方面的独特优势。
2、构建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加速农产品物流业现代化。基于互惠原则,开辟并增加农产品道路运输的“绿色通道”,建立区域间统一的“绿色通道”标识和识别系统,在道路上设立专用快速通道和电子识别系统;整顿和归并收费站点设置、建立统一的电子收费系统,对农产品流通车辆实行减免过路桥费制度,相应允许道路运输企业将其计入经营成本或延长道路经营年限。调整农产品运输车辆结构,提高大吨位柴油车、专用车和厢式货车比例,大幅度降低小吨位普通车比例。加强物流信息服务,大幅度降低空车比例。开行农产品火车快速班列、提高农产品内河航运比例、加速农产品专用码头和临港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物流运输成本。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改善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通行状况、城市农产品开物流设施布局郊区化,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3、促进跨区域间农产品产销合作。鼓励主销区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贸易企业和储备企业在主产区设立或共建生产基地和采购基地,并与主产区的流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经济组织签订长期、稳定的供销合同,鼓励主销区企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战略联盟和合作开发等形式与主产区企业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地区农业集团。
4、促进跨区域间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业生产者的合作。通过引导和扶持加工企业自身或联合采购联盟在跨区域原料主产区建立和发展加工专用型农产品原料基地,实行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统一研发、统一种子供应、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结算、统一运输,既提高农产品的专用性,又确保加工企业原料的长期、稳定和高质量供应。
5、促进跨区域间农业龙头企业的并购重组,加速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兴业态。鼓励具备技术先进、管理成熟、营销能力强、品牌美誉度高的优势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通过资本输出、品牌输出、管理模式输出,到其他地区开展企业并购和重组或建立生产基地或将部分生产环节和生产能力扩散到其他地区,充分发挥各地在成本、自然资源、劳动力、市场掌控能力、品牌、管理、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禀赋之间的各自优势并加以高效集成。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的集群化发展,使分散的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相互联接、连锁经营,把众多产权分散的各地区同类经营商户通过网络纽带连接起来,采用物流技术及网络信息技术,统一采购、配送,实行集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深化农村合作社和农村邮政改革、调整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连锁超市的“进城下乡”。要大力扶持农产品拍卖制、农产品期货、农产品代理制、农产品配送、农产品网上交易等新兴流通业态的发展。
6、大力扶持农业流通合作经济组织间的跨区域合作。要深化现行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至下而上地逐步建立起区域间合作经济组织联盟和专业联盟。大力开展区域间农产品运输、销售、生产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流通合作,特别是通过互为产销地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通过彼此代理、销售渠道合作、品牌合作。
7、大力推动区域内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要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技术支持、统筹资金来源、分别承担模块内容服务和开发等形式对现有各地农产品信息平台进行重组和共建。要以现有最好的农产品流通信息平台为依托,着力构建可提供农产品实时价格信息、农产品物流信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政策、农产品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要优先扶持农产品流通信息内容服务商的发展。
8、推动政府间农业流通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政府间的农产品流通要在推动政府储备粮采购合作等“务实”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合作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原产地和质量标识、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合作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检测标准及结果互认、农产品商流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及交易规则建设、农业贸易及投资机会研究、农业流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信息交流、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等“务虚”方面更多地开展工作,着重做好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各类公共问题。
——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农产品流通
第一,要加快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功能的升级与创新。重点加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和经济欠发达省区的中心省市大型批发市场的建设;第二,要依托现有批发市场优势向零售业延伸,实施跨领域发展。同时,但大型批发市场从事连锁零售业不能简单地从批发市场进货,而应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不必再经过批发市场的重新集散,以节省流通费用;第三,要加强产销互动,努力实现产销一体化的集群式发展;第四,大力实施兼并重组、托管和连锁经营,逐步形成以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资产为纽带、以统一集团化经营为手段的跨地区股份制市场集团。广东等地具备管理优势、资金实力的大型农批市场要主动到其他省区争取举办连锁市场,特别是优先重组其他地区办得效益较差的批发市场。(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