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鼓励并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建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中获悉的。
《意见》中指出,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领域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的进入。(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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