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现在有些欠债的却成了“大爷”,一边欠着大笔的钱,一边买高级轿车、买豪宅。17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从2007年12月底开始,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经江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的相关部门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等19个单位联合签署,下发全省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
“老赖”信息联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法院将把有关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与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形成联动信息,“老赖”购车、购房、出国、经商等将受到限制。而且,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还将在互联网上公布。由于联网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现阶段,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有关信息抄告给有关单位。
重点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联席会议将部署支持人民法院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重点协调督办受地方或者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涉及政府机关、部队、国有企业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众等执行难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对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
防“赖”措施
“老赖”名单将在媒体曝光
根据《工作办法》,将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对人民法院委托公布的拒不履行义务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人民法院要建立债务人名单公示制度,定期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住址、身份证号(或工商注册登记号)在法定范围内公布,提醒公众慎重对待上述被执行人的交易行为。目前,人民法院已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录入案件6万5千多件。
买卖车辆、出国等受限
根据《工作办法》,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与各部门联网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发现联动信息中的被执行人办理自有车辆注册、转移、变更与注销手续,以及对被查封但未被执行的车辆进行年检,应及时通知执行法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根据人民法院《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依法不批准限制对象出境。
房产抵押、公司注销受限
《工作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股权冻结、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企业设备查封登记等手续,防止被执行人将企业资产转移。
土地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询有关土地权利登记情况,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办理土地使用权查封、冻结及过户登记等手续;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询有关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所有权变更转让登记、抵押登记等情况,防止重复抵押。
贷款将会很难
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关信用记录,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发放抵押贷款时,应防止低值高估,防止给人民法院造成执行难问题。
对属于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先向执行法院履行义务或提供执行法院允许招标或投标的证明,拒不提供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