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9日)上午,粤、桂、琼三省海事司法协作会议在广州举行。来自广州、海口、北海三家海事法院的院长分别在《粤、桂、琼三地建立海事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上签字,为全国海事司法协作工作开了先河。
粤、桂、琼三省海事法院管辖的海岸线、海域面积,分别共占全国海岸线的23%、全国海域面积的54%,各海事法院往往需要跨辖区执法,战线拉长且人生地不熟,由此增加了司法成本,影响了司法效率。协作工作机制就有关案件的受理、审理、相互委托调查取证、保全和执行的程序、委托费用等以及相互间业务上的协助作了程式化的规定。(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