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记者今天(16日)从泛珠三角秘书处获悉,自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启动以来,泛珠三角区域海关依托关长联席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及情况通报制度“三大合作平台”,不断推进《10项措施》,促进了泛珠三角区域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据统计,2007年内地泛珠三角区域进出口总额7659.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3%,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5.2%,多数业务指标实现稳定增长。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介绍,2007年泛珠各地海关推动泛珠合作结出了累累硕果,呈现出八大亮点:
——内港澳三地海关合作取得新进展,使通关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内地与香港两地海关的合作进展包括建立部分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制度、签署《内地海关、香港海关开展深圳湾口岸合作互助项目备忘录》、启动跨境快速通关项目、推行互认信誉良好企业通关计划以及探讨数据共享的实现等;内地与澳门两地海关合作进展则包括开通澳门货物经深圳口岸国际转运暨深澳航线项目、形成两地跨境运输车辆统一单证雏形、探索推动参考互认查验结果方案以及开通运行珠澳跨境工业园区。
——推广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全面提高水运物流通关速度。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试点范围覆盖了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共70余个码头,让90%以上的实际运营船舶安装了船载GPS收发信装置,泛珠三角区域水运物流全面提速。
——覆盖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省会及进出口物流集中城市的“多点报关、机场验放”通关模式逐步向“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切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快速通关网络,经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货物进出口转运物流进一步提速。
——泛珠三角区域内海关转关手续进一步简化,海铁联运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陆省区出海通道更趋畅顺。
——创新水运中转监管模式,深圳海关与黄埔、广州、拱北、湛江、江门、南宁等6个关区签订《水路转关货物海关监管联系配合办法》并在部分港口开展了业务,有效促进了区域水运物流的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快区域货物流转速度,降低物流成本。
——通关归类辅助审核系统和预审价系统稳步推广,泛珠三角区域关税资源整合工作得到加强。
——统计分析工作逐步加强,服务宏观经济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泛珠三角区域海关缉私合作、缉毒合作初见成效。
据介绍,泛珠区域各海关单位2008年将继续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工作,全力支持和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化合作,进一步发挥港澳地区对泛珠三角区域的辐射作用;二是整合资源,推动内地与港澳无障碍通关;三是开拓创新,不断拓展合作深度和广度;四是理性归纳,研究制定区域海关合作战略规划。
>>第64期: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