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第四届全国部分重点城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讨会近日在杭州召开,国家发改委代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泛珠三角秘书处、环渤海地区经济联合市长联席会办公室代表,天津、上海、重庆、广州、南京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长三角地区城市约50多个重点城市国内合作交流部门负责人,杭州都市经济圈、武汉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哈尔滨都市圈、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协作区成员单位负责人,约170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各方就“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推动合作交流,促进都市圈建设”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并达成了许多共识。
在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研究所张庆杰教授作了题为“创新合作机制,共谋区域发展大计——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设计”的主题报告,其中提出了九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措施。
张庆杰教授认为,从区域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东西之间发展差距还将扩大,但人均收入差距水平将会缩小,南部地区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部分,北部地区的潜在增长力将转化为实际增长力;国际次区域将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区是“10+3”,其中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最有可能成为国际级经济圈。
他认为,各区域非均衡发展还将持续较长时间,国家将制订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以期发挥各地区优势,实现东中西互助互动、互惠互利。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重新设计国家层面的经济区划。在原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板块的划分下,以主体功能区为依据分成四类:城市经济圈(“10+3”)、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包呼银地区等)、重点国土整治地区(即限制开发地区)、特殊类型地区(三峡、水库库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等);
二是加快新的区域合作机制构建。支持建立区域合作组织和机制,各地尤其是大的经济区在这方面要创新。鼓励区域合作组织建立契约架构,仅有规划和协议还不够,要从法律、政策层面把区域机制确定下来,但这有待共同研究;
三是深化改革中地区间的再分配问题;
四是解决城镇人口的就业和再就业;
五是担负起农村政府承担的援助责任;
六是提高各级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
七是提高短缺资源的配置能力;
八是缩小地区间政务差距,要在信息资源等方面有突破;
九是合理引导人力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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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