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6月1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针对江西、贵州严重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分别于6月11日8时和17时30分启动四级响应。
6月6日至9日,江南南部、华南、西南地区东部降下大到暴雨,其中贵州西部和南部、湖南南部、广西北部、广东中北部、江西南部、福建南部的部分地区降下大暴雨。
持续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猛涨,部分地区引发严重的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6个省(区)不同程度受灾。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11日18时,此次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1063.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71人,失踪13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4.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50.2千公顷,绝收面积57.6千公顷;倒塌房屋5.6万间,损坏房屋10、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4.3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7.9亿元。
根据2004年审定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其中,一级响应所对应的灾害损失为最大。

6月11日凌晨4时,受连日暴雨影响,广东韩江水位暴涨,
沿江的丰顺县留隍镇、黄金镇、潭江镇水位均超出警戒线4米以上,
堤坝出现多处险情,随时有漫堤垮坝危险。丰顺县三防办采取开闸分洪措施,
截至当日下午4时,韩江水位有所回落,但仍高于警戒水位3.5米。
这是丰顺县受灾最重的留隍镇一处房屋被洪水淹没。 新华社记者周文杰摄
中国红十字会:密切关注南方灾情 及时发放物资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6月11日作出部署,要求各省级分会密切关注南方灾情,及时将总会向灾区调拨的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要求,各省级分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2007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加强对备灾救灾中心及仓库的管理,及时组织灾情考察和救助工作,对灾情严重的省份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据了解,在获悉我国南部省区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于8日至11日先后向湖南、广西、广东、贵州四省区的洪涝灾区紧急调拨了价值67万余元的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毛巾被、蚊帐、环境消杀剂、饮水消毒剂等,以协助当地开展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