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获悉,第三届泛珠三角警务协作会议将于11月2日至4日在南昌市召开。届时,来自泛珠三角地区的广州、福州、长沙、南宁、贵阳、昆明、成都、海口、武汉、杭州、合肥、南昌12个省会城市以及深圳、厦门2个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长、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及当地市委机关报记者将齐聚我市,总结交流警务协作工作经验、体会,商讨警务机制改革与公安“三基”工作。
据介绍,泛珠三角地区面积占全国的1/5,人口和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3,刑事案件数量也占到全国的1/3。随着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省际之间的防范空隙躲避警方追捕,过去粗放型的合作方式难以解决“追逃难”、“追赃难”等问题。为此,广州警方提出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的设想,并得到了相关城市的积极响应。2004年,首届泛珠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与会城市警方共同签署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警务协作协议——《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后,各市公安局相继责成刑侦、治安、交警等业务部门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提出了工作措施,制订了详细的合作协议、计划,落实协议的合作事项,对泛珠三角地区区域合作起到了全面推动作用。
在2005年于福州举行的第二届年会上,决定今年在南昌召开第三届会议。(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