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我国福建、广东、云南等九个省区妇联主席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妇女组织负责人3月23日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洽谈会上,就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劳务合作交流等方面合作问题,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协议书》。
在3月23日广西南宁举行的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洽谈会上,福建、广东、江西、云南、广西、贵州、海南、四川、湖南九个省区妇联主席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妇女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协议书》,主要包括就业服务、职业培训领域合作,组织每届泛珠三角九省区妇联组织洽谈会上的跨省区妇女劳务交流活动,劳务输出省建立务工妇女安置基地等方面的妇女劳务合作交流;以省区为单位组织、以“手拉手、共创未来”为主题的亲子夏令营联谊活动;定期互通省区妇联信息、交流省际妇女劳务合作动态和信息的合作信息交流三方面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1/5、经济总量站全国比重超过1/3,人口有4.5亿人口,其中妇女占了半数。为拓展区域内妇女发展合作,合理配置区域内妇女发展资源,实现泛珠三角区域的协调发展,2005年3月,泛珠三角区域妇女组织负责人在广东珠海举行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洽谈会,会上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的框架协议》,决定建立九省区妇联主席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妇女组织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协调制度,以及提出六大合作领域,包括推动妇女的经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加强女性教育培训及文化、拓展区域干部交流和妇女儿童参观交流渠道、加强妇女信息工作。同时,会上决定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洽谈会承办方为湖南。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表示,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既符合当今时代潮流,也是我国现实和长远发展的客观需求。逐步拓展区域内妇女发展合作领域、逐步加强合作力度、合理配置区域内妇女发展资源,将对实现泛珠三角区域的协调发展带来深远意义。(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