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从今天(3月29日)起,一连两天在珠海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盛会,将代表泛珠区域内百千万妇女同胞共商推进区域妇女发展的合作大计。
契合这场区域妇女合作大发展的机遇,一份融汇了9省区妇联和港、澳妇女组织的智慧和心血的《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下简称“《协议》”)也掀起了“红头盖”,闪耀着三大亮点。
亮点一:权益维护更有力
建立流动妇女法律援助网
合法权益是妇女发展的首要解决问题,只有妇女权益得到保障,才能使广大妇女身心健康,在参与社会建设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因此,在本次洽谈会上,关注区域内流动妇女的权益保障成为各省区代表的共识。
据了解,《协议》提出要在“9+2”省区内建立流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成立流动妇女维权指导中心。在此网络和中心的基础上,各省区将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的协办,联手推动侵害妇女权益重大案件的解决,借助区域合作的大环境推动被拐卖妇女儿童问题的解决。此外,还将建立“外来女工家园”和劳务合作网站,为流动妇女提供服务。
为能征集更多方面的意见,促进区域内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维护和保障,在今天举行的“劳务信息交流会”上,众多“维权”专家还就会在劳动力合作转移中如何维护妇女权益出谋划策。
亮点二:社会舞台更广阔
搭建女企业家联谊平台
《协议》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妇女如何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参与到泛珠区域的合作与交流中。
有关负责人介绍,泛珠三角区域横跨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粤、港、澳等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亟需扩大经济腹地,缓解资源紧张、降低营商成本,寻找产业转移的后方基地;而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市场广阔,缺的正是资金、产业投资。在区域内各省区优势互补的过程,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中,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妇女必定有更多创业和就业的机会。
《协议》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劳务交流指导,促进区域妇女的就业交流。比如,搭建区域女企业家联谊平台,为女企业家多种形式的商贸合作传递信息,牵线搭桥;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合作,促进各地经济的发展;加强妇女信息工作的合作与交流,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妇女合作之窗”专门网页,互通信息,共享资源。
今天,100多名来自“9+2”省区的女企业家代表也将共同出席“女企业家合作发展峰会”,进一步商讨商贸合作、发展实业的形式及制度。
亮点三:提升机会更普及
区域内扩招女大学生
区域大合作,对其中某个地区来说无疑是更大范围的开放,在这个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甚至不同体制、不同民族的区域合作交融中,必然促进人与人,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互相学习和自我提升。《协议》也把进一步促进妇女素质提高立在了视野之内。
据悉,《协议》不仅明确各省区要互派妇联干部挂职锻炼,帮助妇联干部吸收新理念、更新思维方式、提高妇女工作的能力水平,还提出各省区要加强妇女儿童的互访活动,帮助区域妇女儿童提高素质,增长见识。
此外,在下一阶段中,“9+2”省区还将针对新时期妇女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主题、宽领域、开放式的学术交流与研讨,发挥区域内各方教育培训优势。包括有联合举办各类女性职业培训以及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在区域内扩大招收女大学生;举办区域女性文化交流活动,优化妇女成才的教育环境和人文环境。主办方还特地组织“教育培训合作交流会”,邀请教育界相关人士继续深化各项协议。(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