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今年初,广东省审计厅对2003-2004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两年省级安排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共8.28亿元。本次审查重点抽查了省直和韶关、清远、河源、梅州四市所属29县(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的使用情况,抽查资金4.39亿元,抽查面达53%。结果表明,已抽查的资金管理逐步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实施了资金管理办法;二是程序规范、措施得力;三是发放透明度较高。(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