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2004年7月,《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在广东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全面启动;一年后的10月21日,《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计划》等3份合作协议的签署则使这一合作由战略构想转向操作层面,给广大川军“出征”带来实质性利好。
利好一:就业环境更优
关键词:合作
“到2010年,建立起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促进区域内劳动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点评:粗略估计,四川每年向泛珠三角地区输出的劳务人员总数占整个劳务输出总量的60-70%。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农村劳动力管理处处长秦明贵认为,经过一年区域合作,“四川获益良多”,突出表现为:一方面,随着外地劳务工管理费和临时工、季节工、零散劳动力管理费等为进城务工人员专设的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取消,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珠三角地区用工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区域合作使跨省区联动维权更为顺畅,一些影响劳资关系的问题正得到解决,据测算,过去一年,四川务工人员月均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80元。
关键词:培训“共同制定泛珠三角区域职业培训合作计划……形成区域内职业培训合作网络,共享培训资源,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点评:数字显示,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比未受过培训的劳动力的工资水平高出10%。不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也指出,目前的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还有些脱节”。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内培训合作资源共享,不仅能解决目前的结构性劳动力有效供给不足,还能实现培训的有的放矢,降低培训成本。
利好二:“足不出户”找工作
关键词:共享
“2007年底前完成九省区间‘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信息’网站(网页)的全面联网,实现劳务输出输入省区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工信息的网上对接和区域内劳动力市场网络和远程见工系统的全面开通。”
“在2010年前,实现区域内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共享。”
点评:这项由四川率先提出的举措,已先期在我省成都、眉山等地启动,保守估计,到今年年底,全省将有40%左右的市州实现务工网络信息到村镇。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成明指出,搭建泛珠三角区域内劳动力市场信息交流平台,不仅能实现区域内劳务信息共享,还能让拟务工人员“足不出户”选择适合自己的务工地点和岗位,从而降低其务工成本。“四川将力争成为首批联网省区之一”。
关键词:中介“研究组建劳务中介集团公司。”点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钟维平认为,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和劳动力输出入的组织依托,造成了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求职难”。推动区域内各方组建省际劳务集团公司,能进一步推动跨省区劳务输出和派遣业务,更能提高劳务合作组织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
利好三:报酬设定最低标准
关键词:维权
“区域内取消对跨省区务工人员设置的各种就业限制。”
“跨省区务工人员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立定期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联合组织打击跨省区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的长效机制。”
点评:2003年起,珠三角地区出现农民工严重短缺的“民工荒”现象,且至今未能根本缓解。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泛珠三角地区对劳动力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导致的劳资关系紧张。建立区域联动维权,不仅能从事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予以强有力的保障;还能通过对区域内各省区间对劳动权利、劳动报酬等问题的统一协商,实现劳务纠纷的提前防患于未然。(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