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广东省科技厅、福建省科技厅、江西省科技厅、湖南省科技厅、四川省科技厅、贵州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海南省科技厅及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技委员会等在湖南长沙召开第三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湖南省政府甘霖副省长、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元莅临指导。与会代表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就区域科技合作有关工作达成一致意见。会议议定如下:
一、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当届联席会议主席为联席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人,秘书长单位为广东省科技厅。各省确定联络员并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常设广东省科技厅。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相关的文书和信息。
二、共同编制《'泛珠三角'2005-2010年区域科技合作规划》,湖南省科技厅为规划研究牵头单位,各省(行政区)科技部门成立课题研究小组,提交本省区的规划建议文本。《'泛珠三角'2005-2010年区域科技合作规划》报2005年联席会议审定。
三、建立区域内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和重点领域联合攻关机制。设立年度“泛珠三角”科技合作专向,成立专门工作组推进此项工作。由广东省科技厅牵头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信息网络。
四、加强区域内科学和技术交流。2005年6月21日-23日由澳门科技委员会主办“泛珠三角”中医药论坛暨展览,“9+2”区域其它成员协办。
五、九省区科技厅联合发布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胡人办法”,贵州省科技厅负责此项工作。
六、确定第四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于2005年9月在香港召开。
七、联席会议认为,在“9+2”科技合作框架下,鼓励和支持各省(行政区)之间的合作以及企业间的合作。
会议出席人员:广东省科技厅谢明权、姚化荣、张志彤,福建省科技厅林嘉騋,江西省科技厅左喜明、傅道言、张维敏,四川省科技厅谭开林、杨品华、赵敏、富军,贵州省科技厅邱成利、傅舒安,云南省科技厅李村生、陈松,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苏湘群、罗掌华、杨素敏,海南省科技厅李小青,香港创新科技署王锡基、彭慧冰、杨德强、罗淦华,澳门科技委员会杨俊文、韦海扬、潘婉仪,湖南省科技厅王柯敏、李求长、陈仲伯、黄新亮、鲁华、常小佑。
(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