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暨泛珠三角11省(区)刑侦会今日在广州召开。
泛珠合作网讯 今日(11月25日),首届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公安机关刑侦协作会在广州市召开。公安部有关部门领导及中南地区、泛珠三角地区的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海南、贵州、云南等11个省(区)公安厅领导和刑侦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北京、上海、重庆、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8个省(区、市)公安厅(局)领导也应邀参加会议。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到会并发表热情讲话。
此次会议是广东省公安厅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强泛珠三角地区区域合作共同发展》的决策,针对当前跨区域流窜犯罪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提高中南地区和泛珠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区域联动、整体作战的效能而倡议召开的,得到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个省(区)公安厅、局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经过与会代表共同磋商,一致同意成立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刑侦协作区,进一步深化合作,构筑大刑侦协作格局,并签署了《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刑侦协作框架协议》,决定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羸”的原则,进一步密切刑侦协作关系,建立“七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犯罪动态及刑侦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区域联动专项打击犯罪机制、快速反应堵截工作机制,刑侦专家相互支援机制、联络协调工作机制以及联合练兵和调研机制,同时,为提高刑侦协作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决定建立“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公安机关刑侦协作网”,逐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行“网上作战”,提高精确、快速打击跨区域流窜犯罪的效能。
本次会议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受到与会的公安部有关部门领导和18个省(区)公安机关领导的赞誉,为今后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公安机关加强刑侦协作搭建了新的平台,开创了新的空间,对维护协作区社会治安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