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陈光荣副局长近日主持召开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04年8月份以来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泛珠三角环保合作的重点项目逐步推进,并取得如下进展。
(一)水环境保护合作。编制了《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草案);在贵阳市召开了参加的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讨会,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省区环保部门的领导、专家出席会议并提出了颇具价值的建议。省发改委、省环保局联合向省政府请示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许德立副省长等省领导已作出批示,同意开展此项工作。
(二)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在原有珠江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基础上,组建起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专题工作小组会议筹备工作;编制完成《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工作大纲)》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三)环保产业和环境科技合作。编报了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保护高级论坛经费方案;制定了《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议》;开展了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会联席会议筹备工作;启动了第六届广州国际环保展览会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展览会的策划及筹备工作。
(四)环境宣传教育合作。成立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宣教合作小组办公室,下设新闻宣传组和社会活动组;积极筹办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宣教合作会议;对《环境》杂志进行改革,使其成为泛珠三角环境宣教阵地之一;筹划与香港长春社联合开展第五届鸟模比赛和“东江互访”活动;在广东环保网站开辟“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专栏,并不定时更新有关资料。
经研究,提出下一阶段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如下:
(一)积极推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领导的批示,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修改完善《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方案;协调省财政厅落实有关工作经费,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招投标工作;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同意后,会同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贵州等相关省区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认真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合作。今年11月中旬在广州召开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专题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工作大纲》和《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专题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和监测信息通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工作的支持。
(三)着力抓好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宣教合作。今年12月下旬召开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宣教合作会议;会同香港长春社,在明年3月前开展第五届鸟模比赛和“东江互访”活动;明年4—6月举行“我爱珠江”泛珠三角环保征文大赛、“珍爱家园”泛珠三角环保摄影大赛以及西江环保行新闻采访;在泛珠三角各省区设立《环境》杂志工作站,扩大《环境》杂志的影响;继续搞好“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网络宣传。
(四)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合作。今年11月18日在香港召开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协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泛珠三角环保产业合作协议》;定于2005年9月14~17日在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举办第六届广州国际环保展览会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积极协调“9+2”省区环保部门,做好“展览会”招展和项目洽谈工作;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主题,认真做好在“展览会”期间举办的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保护高级论坛。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