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2004年7月13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9+2”各政府部门环保负责人审议通过了全国第一个跨地区的大型环保协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标志着目前“9+2”地区已全面启动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出席了会议。
对水环境的保护合作将是近期合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泛珠三角区域将在近期重点开展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并争取将珠江流域环境保护工程规划作为国家流域整治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
水环境检测信息网络共享
《协议》提出建立分别监测、相互通报、信息共享、共同治污为基础的跨界污染协调机制、跨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水环境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等项目前也已纳入工作日程。“9+2”将合力打造一个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泛珠三角区域不日将实现水环境检测信息网络共享。
广州8月将举办一场国际环保展览会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展览,届时将举办以“保护母亲河——让珠江水更清更甜”为主题的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保护高级论坛,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共商治理珠江的大计。而一个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2004~2010年工作计划将于年内出炉。
13日的联席会议上,各方专业人士就珠三角区域的环保合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中国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王金南:环境问题是跨界、跨制度、跨政府和跨贫富的,各省区必须搭建一个由真实的环境信息组成的合作平台。针对不同地域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现状,应当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各省区环境规划不能矛盾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明确粤港在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如在广东常设“联席会议秘书处”,并建立环保合作基金,按收益与责任对称的原则向各方筹集。
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张剑鸣:解决区域环保问题的关键是要搞好区域内经济利益的平衡,流域下游较发达地区应该更多地发挥“造血功能”,在流域上游办高效益、低污染的企业。
江西省环保局副局长倪忠民:应在泛珠三角区域建立一个生态利益共享机制。作为上游水源地的江西,哪怕牺牲一些短期的经济利益,也不会动辄以牺牲环境作代价。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王会龙:沟通、衔接、协调是合作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各省区的环境规划不能相互矛盾。
云南省环保局副局长邓家荣:珠江是云南六大水系之中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云南正采取修建污水处理厂等措施改善珠江水质。(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