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产种苗质量标准与流通检疫互认机制协定》签定
2006年12月19日至20日下午,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合作论坛“第一次年会在广州顺利召开。这次年会得到了农业部和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来自泛珠三角九省区、香港、澳门和东盟国家的代表共150人应邀出席了年会。
签合作协定共探渔业合作新路
本次年会探讨了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下渔业合作与发展的新路子,落实具体合作内容,推动区域渔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会上,亚太水产养殖中心网高级顾问孔克奥先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麦贤杰副局长分别致辞,马来西亚渔业局尼克先生、江西省水产局代表、四川省水产局代表和湖南省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区域内产业协调发展的设想。年会对水产品质量标准,建立检验检测互认机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合作论坛秘书处工作机制》、《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合作规划纲要提纲》等文件,签定了《水产种苗质量标准与流通检疫互认机制协定》。年会还就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构建渔业产业联盟,共享渔业科技成果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会议认为,进入21世纪,渔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资源环境的刚性制约加大,捕捞渔业转型任务艰巨,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互补性强,渔业经济交往与合作历史悠久,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渔业合作,进行产业合作开发、技术联合攻关和政策联合研究,对解决渔业资源布局分散、技术层次不高、区域内体制性矛盾等问题,实现专业分工与协作,合理配置渔业优势资源,理顺渔业合作关系,推动区域渔业经济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泛珠三角区域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东盟各国具有广泛的地缘、人缘和经济的联系,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合作有利于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与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将为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合作提供重要契机。
八个方面展开渔业合作新篇章
与会代表表示,泛珠三角区域和东盟渔业界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探讨,谋求合作,共同掀开渔业发展的新篇章。合作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展开:
一是逐步完善论坛工作机制。泛珠三角渔业合作处于起步阶段,具体工作应遵循“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要提出泛珠三角渔业合作战略思路。每年工作要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问题,要活泼年会形式,组织企业开展各产业的专项交流。
二是加强横向联合,争取纵向支持。泛珠三角区域渔业经济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形成一定基础,我们应继续发挥优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种苗培育、兽药管理等工作,对渔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形成统一意见,争取部渔业局更大的支持。
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其是出口水产品养殖场以及种苗生产监管。充分发挥各地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名牌产品战略,确保泛珠三角区域水产品质量安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病害疫情信息互通机制和水产品质量公布制度,研究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要害问题。
四是积极推动水产品生产标准化。要通过合作机制,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任务进行分工,并提交泛珠三角各省区讨论通过,制订统一的水产种苗生产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水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五是加强水产品检验检测工作。统一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方法、操作规程和标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机制。出台区域性水产品检疫名录,呼吁农业部尽快修改动物防疫法。
六是加强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渔业种质资源基础性调查,摸清渔业资源情况。建立协作组织,对各省区建坝、修水库等工程要积极跟进,让工程部门充分听取渔业部门的意见,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七是建立渔业产业联盟。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以渔业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联盟,实施产业自律,遏制行业恶性竞争,减少行业内耗,形成整体实力,积极应对进口国反倾销、水产品技术壁垒等问题。建立泛珠三角渔业企业名录和信息交流平台。
八是探讨建立渔业科技共享机制,加强渔业科技成果交流,建立渔业专家库。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