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部门历时两年调查、论证、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在南宁通过了专家的评审,广西海洋综合管理有了科学决策的依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以及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环保局、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沿海三市相关负责人出席评审会。
广西沿海区域位于我国最南端,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是中国大西南地区的交汇地带和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前沿地带,地理位置独特,港口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滨海旅游等资源丰富,对推动广西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随着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合作与开发,广西沿海将启动大批大型工业项目,石油化工、钢铁、火力发电、林浆纸等滨海工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与会专家认为,为了充分发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对海洋环境、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管理职能,全面提高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广西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障,迫切需要编制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用大约25年左右的时间,在广西沿海建立起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和监督管理体系,使已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沿海海域、流域水质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保护,建立起发达的沿海生态经济,形成布局合理、生态景观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使沿海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全区先进行列,环境质量处于全区领先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处于全区和全国先进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力图科学翔实地对大举开发形势下的广西海洋环境进行合理规划,实现开发与保护并举,环境与发展相存。评审组肯定了《规划》的编制水平,认为《规划》总结了广西沿海海洋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编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符合广西海洋经济和海洋综合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作为广西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决策依据。(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