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消息:今年第1季度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进出口总额1574.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3.3%,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4.4%;其中出口911.1亿美元,增长27.3%;进口663.6亿美元,增长18.1%,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9.2个百分点。
自2005年2月经海关总署批准、广东分署向社会公布《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10项措施》以来,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在广东分署牵头协调下,遵循积极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关长联席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及情况通报制度“三大合作平台”,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打造海、陆、空便捷通关通道,认真落实“CEPA”,促进泛珠内地9省区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合作,推进贸易便利化,以实际行动迎接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区域海关合作呈现以下6大亮点:
亮点一:内地与港澳海关合作取得新进展,通关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自2005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海关正式启用统一的陆路汽车载货清单后,内地与澳门海关统一互认单证也已于2006年底形成雏形。2006年,内地与香港海关双方参考互认X光机(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查验结果的口岸延伸至东莞凤岗车场;“深港物流绿色通道”顺利启动;澳门“过境货物”、空陆联运境内段即“卡车航班”监管业务运作顺利。深圳公路口岸的自动核放系统不断完善,车辆通过海关通道时间由原来2-3分钟缩短为5秒钟以内;皇岗口岸24小时通关运作顺畅,香港到深圳的陆路货运量日均超过4万辆车次;去年试点的加工贸易“流程再造”改革使业务最繁忙的东莞海关合同备案时效由3-5个工作日提高到45分钟以内。
亮点二: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推广工作顺利完成,水运物流通关全面提速。
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是连接内地与港澳的重要运输工具,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与港澳地区之间现有货运航线130条,其通关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内地与港澳物流发展。截至2006年,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已在泛珠三角区域具有小船监管业务的海关推广完毕,试点范围覆盖了广东关区、南宁、海口、福州、厦门海关共70余个码头,有1500多艘小型船舶安装了船载GPS收发信装置,占实际运营船舶总数的90%以上。大多数信誉良好的来往粤港澳小型船舶可以直航通过大铲海关中途监管站而不需停航待检,航运时间大幅缩短。
亮点三:“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逐步推广,泛珠三角区域快速通关网络已基本建立。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泛珠三角区域内地海关在空港、海运和陆路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均已试点运行,实现了以区域内辐射力强的口岸为枢纽促进物流发展,促进进出口货物跨省区快速流转,经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货物进出口转运物流得到有效提速。
亮点四:水运转关监管模式更趋严密,极大促进了水运物流的发展。
水运转关业务改革深入开展,深圳海关与黄埔、广州、拱北、湛江、江门、南宁等6个关区签订《水路转关货物海关监管联系配合办法》并在部分港口开展了业务,有效促进了区域水运物流的规范发展,促进了内地进出口货物经香港、澳门中转业务的发展。
亮点五:海铁联运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陆省区出海通道更趋畅通。
深圳至成都、南昌、长沙,厦门至汕头等铁路快速转关通道不断得到完善,广州、黄埔、海口海关至内陆海关的转关快速通道部分已开始运作。2006年,仅深圳海关即办理海铁联运货物2000余票,其中绝大部分为进口转关货物。贯通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的铁路运输与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沿海水运物流通道实现顺畅衔接。
亮点六:统计分析工作得到加强,服务宏观经济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开发“泛珠三角区域海关统计数据管理系统”,做好泛珠三角区域进出口贸易分析工作,逐步实现统计数据共享;完善泛珠三角区域进出口贸易统计季报制度,为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的推进和《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10项措施》的逐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内地与香港、澳门的经贸往来。今年第1季度,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一般贸易进出口共513.2亿美元,增长32.4%,高于全国增幅5个百分点;对香港进出口贸易额为303.7亿美元,增长33.6%,占内地对港贸易总额比重高达73.4%;对澳门进出口贸易额为5.1亿美元,增长28.1%,占内地对澳贸易总额的82.2%;进口港澳CEPA商品8030.6万美元,减免税5381.2万元人民币,分别增长15.1%和33.6%;经香港转口货物共599.7亿美元,增长16.6%,占内地泛珠区域进出口总额的38%。泛珠三角区域外经贸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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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简介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海关区域通关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的企业,可在属地海关申报,口岸海关办理验放、提货或装货手续,并可以自主选择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不再受强制使用海关监管车辆的局限,克服了以往通关方式的不足。试点实践表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基本实现了“当天申报、当天验放”的通关目标,部分海关对无需查验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方式的通关时间甚至仅为30分钟,而之前采用传统模式的通关时间一般需要1-1.5个工作日。广大试点适用企业普遍反映,自主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新通关方式,不仅减少了来往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之间的奔波之苦,还减少了传统转关环节手续,节约了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提高了跨关区物流运转效率,企业在实际应用中真正感受到了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
泛珠三角区域海关“海铁联运”改革简介
《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10项措施》第二条就是“简化铁路转关作业手续,加快泛珠三角省区之间铁路运输货物的流转。”2006年,泛珠三角内地海关着力推动海铁联运改革,实现内陆省区铁路运输与沿海水运物流通道的顺畅衔接。完善深圳——成都、南昌、长沙,厦门——南昌、汕头、梅州等铁路快速转关通道,探索建立广州、黄埔、海口海关至长沙、南昌等内陆海关海铁联运转关快速通道,促进海铁联运模式顺畅运作。深圳口岸已跃居四川企业进出口异地报关口岸的第2位。在湛江海关已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基础上,湛江与西南地区成都、昆明、贵阳海关、长沙海关等已就海铁联运签订联系配合办法,深圳、广州、黄埔、湛江、防城、北海、福州、厦门绿色“疏运通道”的建设工作正在推进,区域内铁路转关进一步提速。
(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