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5月18日,澳门首批过境货物,共计3685双价值7000美元的梭织步拖鞋上午10时左右经珠海横琴口岸进境,随后运往深圳盐田口岸出境。拱北海关顺利为上述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该批货物的顺利通关,标志着广东海关对澳门地区过境货物监管试运作成功,为推进两地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合作平台,是粤澳两地海关合作的又一成果。
据悉,澳门政府和业界希望澳门出口货物能够经广东陆路运输过境直达内地港口(如深圳盐田港)或机场(如广州新白云机场)后再运输出境,以此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针对这一诉求,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高度重视,在报经海关总署同意后,在广东省内各海关的协作和澳门海关的配合下,成立粤澳海关工作小组,就粤澳过境货物的监管模式、两地单证统一的设想以及数据交换等合作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并召开通关合作研讨会、制订联系配合办法以及派员赴澳门向澳门业界宣讲操作规定等措施,详细部署和安排启动工作。5月17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组织澳门海关、拱北海关有关人员以及过境货物运输企业在拱北召开粤澳过境货物监管模式实施工作会议,重点介绍业务开发背景、操作流程、《粤澳过境货物监管操作规程(试行)》以及监管试点计划方案,并就澳门付货人协会以及运输企业代表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解答,5月18日澳门海关助理关长冼桓球,粤澳海关首席联络员和通关业务专项联络员还就过境货物的实施进行了现场了解和指导,确保了粤澳首批“过境货物”的顺利通关。
今后,澳门货物如需经由广东口岸出境,可由澳门海关查验货物后,在申报单复印件上盖章制作关封并在货柜上施加关锁,货物到达拱北横琴口岸后,我方关员即通过核对单证和关锁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放行,整个流程手续方便快捷,此举将有助于加快澳门出口货物的流通,并且大大降低了运输及通关成本。(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