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合作网讯 《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专项规划(2006-2010年)》工作研讨会2005年3月1日在广东省江门市召开。来自泛珠三角九省区信息产业厅(局、办)负责规划工作的二十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代表到会指导。
2004年12月在海南举行的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信息产业厅(局)长联席会议上,各方一致同意联合编制《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十一五”规划》,并争取国信办和信息产业部给予指导和支持。2005年1月经“9+2”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专项规划”正式列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纲要(2006-2020年)》五个专项规划之一,要求2005年7月中旬提交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工作研讨会的召开,标志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会上,与会代表对“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基本框架、近期工作等问题坦诚地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就编制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达成共识。“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一篇文章”,实现“两个衔接”,即围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十个合作领域对信息化建设新需求这个中心,做好“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这篇文章,结合信息化建设本身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实现与国家“十一五”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与各方“十一五”规划和发展战略的衔接。在结构上“专项规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各方共同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区域信息化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第二层是服从和服务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十个合作领域对信息化的共同需求。第三层是各方互相合作推进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四层是各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求着力推进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专项规划是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对提升合作层次、推动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确保合作务实有效,意义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与会各方表示要知难而上、下定决心、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按照“9+2”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要求,首先高标准地做好“专项规划”这篇文章。(来源: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