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泛珠三角秘书处获悉,自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以来,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反走私以及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努力建设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努力营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工商:建立商标跨境保护机制
在工商方面,工商部门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才交流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两个协议,为培养区域内工商人才队伍以及为消费者跨区消费提供维权服务。此外,工商部门认真落实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作协议》,制定了8种区域性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建立了对农业订单合同的监督监管机制;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制度。
泛珠区域内工商部门实现了委托工商所进行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登记、验照和监管的方式和结果互认,同时加强了商标权益保护信息的交流共享,建立起商标跨境保护机制,在广东商标网上开辟了泛珠三角区域商标保护合作专栏项目。
地税:构建五大协作体系
在地税方面,地税部门积极促成和参与泛珠地税合作第四次联席会议,推动税收服务、征管、稽查、政策、科研五大协作体系的构建,并开展了跨地区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信息对接,加强跨地区货物运输发票协作管理,形成了严密的税源监控网络。
质监:11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在质监方面,质监部门召开了第四届泛珠九省区质监合作局长联席会议,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振兴宣言》等4个文件,对国家有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标志、标签和标志证书给予互认,对国家没有规定的统一协商制定,对区域内按规定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给予互认。在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认证认可、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与打假、政策法规、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科技兴检等11个方面开展了全面合作,此外还下达了城市公共安全应急联动系统、城市路灯节能与监控系统等16项区域标准。
食品药品监督:区域协查联动
在食品药品监督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药检所、联络员会议制度和药品监督稽查协作会议制度等。4月份,在长沙召开了泛珠三角药品检验合作联席会议,深入探讨泛珠三角地区药检所业务工作与微生物方法学验证工作,达成了增强技术交流、加强技术合作、开展互助活动共享区域药检资源的共识。10月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召开了关于管理用好国债资金,抓好实验室基础建设工作研讨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管理和技术交流,充分利用各所的优势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提高了药品检测的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拓宽区域合作范围,已经覆盖食品信息交流与共享、药品稽查协作、药品检验检测与技术交流、生物制品检验、医疗器械监督检验、违法广告监管等方面。07年,泛珠区域各省区加强区域协查联动,九省区共发出协查函454件,收回合作方协查函411份,及时回函率90﹪以上。5月份,及时与香港沟通,妥善解决了"问题水果"和猪蓝耳病事件,稳定了人心。
知识产权:开通专利代理信息查询系统
在知识产权方面,知识产权部门积极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政务互动、信息共享。内地九省区专利代理信息查询系统于6月开通,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专利代理信息查询系统和区域专利代理市场监督平台,包括内地九省(区)142家在册专利代理机构以及789名执业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信息。内地省级产权交易机构还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框架协议》,并对产权交易进行理论探讨和市场调研。南方产权中心网站开设同业机构挂牌项目,为包括各方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在内的同业机构提供重点项目推介服务,实现信息共享。
打私办:简历粤桂琼闽和港澳反走私合作机制
在打私方面,广东省打私办在全国打私办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完善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联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根据东南沿海反走私斗争的实际,建立了粤桂琼闽和港澳(4+2)反走私合作机制,开创了区域反走私合作的新局面。
海关:试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模式
在海关方面,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广东分署参与组织了由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共同举办了2007年泛珠三角"商贸通关便利化论坛"暨"区域海关关长联席例会",内地、香港、澳门三地海关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海关联合宣言》,合作取得新进展。此外,海关部门还实现了香港海关、内地海关和内地指运地海关三方对X光机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深圳湾口岸内港海关合作正式启动,跨境快速通关项目进入实质性跨关区运作,粤港两地海关互认信誉良好企业通关计划已实施,澳门货物经深圳口岸国际转运暨深澳航线项目顺利首航,珠澳跨境工业园已开通运行。泛珠三角区域海关空港、海运和陆路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均已试点运行,实现了进出口货物跨省区快速流转,快速通关网络已基本建立。海关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海铁联运改革,以深圳、厦门、湛江等沿海城市辐射成都、南昌、长沙、昆明等内陆地区的快速转关通道初步建立;水运转关业务改革已进入程序开发阶段,并在部分港口开展了试点。
检验检疫:初建出入境口岸疾病监测应急控制体系
在检验检疫方面,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加强口岸与内地业务协作机制,继续做好粤桂琼及珠海"三省一区"养殖虾原料源头管理机制、粤湘赣三省四地出口水果检验检疫合作机制等的组织落实工作;成立台湾水果等农产品输往大陆检验检疫专项业务工作组,加强了来自台湾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出入境口岸疾病防制合作机制,强化了区域内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合力。开展了热带病常规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初步建立区域性出入境口岸疾病监测应急控制体系。(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