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需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发明专利需缴纳申请费、申请维持费、审查费、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年费以及附加费等。
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缴纳申请费、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年费以及附加费等。
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参看附件:专利收费标准。
二、缴纳专利费用可否申请减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75号公告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费用,但仅限于申请费、发明维持费、发明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等五项。
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的减缓比例,个人请求减缓最高不超过85%,单位请求减缓最高不超过70%;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个人请求减缓不超过80%,单位请求减缓不超过60%.
三、请求费用减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申请人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二)个人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三)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应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市)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五)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半月之前提出。
资料转载自《专利知识问答》,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