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福建 江西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香港 澳门
部门合作
人口计生 海关 物价 工商 质监 环保 新闻出版 林业 食品药品 知识产权 旅游 法制 海洋渔业
合作动态> 最新动态 省区热点 落实CEPA 合作成果 图片新闻 高层观点 献计献策 网友发言 其他区域 热点专题
服务专区> 投资项目库 资料中心 发展数据 商机无限 投资环境 网上论坛 泛珠办事易> 个人 企业 投资 旅游
泛珠搜索
网上论坛 用户名: 密码: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简体繁体
您现在:专利知识问答
【浏览字体: 】 【打印本页
专利费用
2006-11-01 10:18:06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一、申请专利需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发明专利需缴纳申请费、申请维持费、审查费、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年费以及附加费等。

  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缴纳申请费、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年费以及附加费等。

  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参看附件:专利收费标准。

  二、缴纳专利费用可否申请减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75号公告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费用,但仅限于申请费、发明维持费、发明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等五项。

  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的减缓比例,个人请求减缓最高不超过85%,单位请求减缓最高不超过70%;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个人请求减缓不超过80%,单位请求减缓不超过60%.

  三、请求费用减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申请人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二)个人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

  (三)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应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市)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五)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半月之前提出。

    资料转载自《专利知识问答》,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编辑:何静文)

作者:通讯员张璟
more
泛珠横琴经济合作区总体设计规划通过评审
'2006婺源?中国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
海口特警配高端装甲车 装有九管催泪弹炮
云南划定10余个风景区 投巨资保护
more
·泛珠三角九省区将对上黑榜劣质农资产品联合封杀
·解读工资改革:中间收入层次者工资可能适当增加
·2006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泛珠32花船同泛珠江
·第三届泛珠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举行
·博览会创投资良机 中国与东盟企业瞄准四大"蛋糕"
·泛珠秘书处组织开展区域内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调研
·开发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横琴将建成生态化创新之岛
·金秋鹏城话品质 首届泛珠三角地区品质论坛侧记
·"泛珠网·贵州分站"正式开通 展示贵州省发展成就
·第二届“泛珠房博会”将在穗举行 国际开发商大增
·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合作签下项目100个
 
more
·泛珠2006年从东盟进口呈现加速势头
·2005年泛珠区域PCT专利申请1367件
·06年上半年泛珠进出口逾2800亿美元
·九省区05年经济和社会主要指标情况
·东盟十国经济与社会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more
·泛珠三角九省区将对上黑榜劣质农资产品联合封杀
·解读工资改革:中间收入层次者工资可能适当增加
·2006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泛珠32花船同泛珠江
·第三届泛珠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举行
·博览会创投资良机 中国与东盟企业瞄准四大"蛋糕"
more
·内地港澳签署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合作协定实施细则
·深化旅游合作成果 两广逍遥自驾游打造旅游品牌
·四川省最大笔劳务合同:58万川军将南下广东深圳
·赣粤湘三省共筑绿色旅游圈 联袂推介区域旅游品牌
·粤港澳三地警方联合侦破“1·22”跨境诈骗集团案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合作机会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本网由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主办 联系我们:020-87373327 Email: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235
南方新闻网承办,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