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为什么会被驳回?
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的,会予以驳回。
二、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被驳回不服时怎么办?
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而被驳回,申请人不服时,可在收到驳回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启动复审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申请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三、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仍然不服时怎么办?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还可向更高一级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资料转载自《专利知识问答》,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提供。
(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