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关税专家透露,配合2006年1月1日始CEPA实施第三阶段降税,该关目前正以多种方式进行CEPA第三阶段降税的海关相关工作,以确保其顺利实施。
此前,深圳海关积极参与了CEPA第三阶段降税产品原产地标准与规则的磋商谈判。对其中部分商品的原产地标准与规则的制定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保第三阶段降税产品原产地标准与规则地科学、务实和有效,为CEPA第三阶段降税实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关还积极参加与香港海关、香港工贸署的年度会晤以及交流会,认真总结CEPA第一、二阶段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和完善双方之间的联系配合模式。
为保证2006年CEPA协议的顺利实施,深圳海关原产地管理部门在2005年12月底及时完成了香港CEPA第三阶段261个税号2005年至2006年税号及原产地标准的转换工作。特别是为配合CEPA第三阶段实施,该关对泛珠区域海关进行了CEPA原产地规则的培训,提高了关员对CEPA补充协议及原产地规则的认识。
据统计专家介绍,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内地分阶段取消香港原产产品的关税。从2005年1月1日起,涵盖范围更广的CEPA第二阶段降税安排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包括已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CEPA第一阶段降税安排,香港共有1108个税号可享受CEPA的关税优惠,基本涵盖了香港向内地出口的主要产品。据统计,2005年深圳关区共进口原产于香港的受惠商品总值7.07亿港元,税款优惠总额7648.21万元人民币(其中关税优惠6536.93万元人民币,增值税优惠1111.28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了1.4倍和3.4倍,涉及原产地证书3121份,受惠商品总值及通关票数居全国首位,港产受惠商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CEPA实施效果明显。
对于2005年香港CEPA实施有关情况,他还介绍说,随着CEPA实施进入第二阶段,深圳关区进口的受惠商品逐渐呈现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涉及的商品范围除传统的药业、纺织业、服装业和珠宝业外,食品业、化妆品业和金属制品业也逐步享受到优惠。2005年深圳关区进口的CEPA第二阶段降税商品总值共计2.31亿港元,占进口总货值的32.67%,共减免税款3823.43万元人民币,涉及32个税号商品。 在2005年深圳关区进口的CEPA商品中,香港传统出口产品中成药仍然居首,共计2.58亿港元,占进口总货值的三分之一。随着香港业界对CEPA的认知,第一阶段降税商品镶钻黄金首饰制品在2005年进口有较大增长,共进口1850.41万港元,同比增长27倍。
2005年,深圳海关以多种渠道确保香港CEPA第二阶段降税安排的顺利实施。自当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两地海关正式启用统一载货清单,为将来两地海关通关数据的共享打下了基础。为减轻陆路口岸的通关压力,最大限度发挥海运、空运口岸等一线海关的作用,该关在海关总署统一安排下,全面推行小型船舶快速通关模式。还积极开拓陆运口岸与海运口岸、空运口岸之间的转关模式,广泛运用GPS系统,提高对运输过程中的监管效率,实现了陆运口岸与其它口岸的无缝链接,有效提高通关便利化,保证了CEPA货物通关效率。(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