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宣布,批准试点地区,即天津滨海新区的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及港交所欢迎有关决定。
曾俊华表示,试点措施透过香港的金融平台,实现内地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充分体现两地金融体系的“互助、互补、互动”关系,有助巩固并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任志刚指出,金管局将与人民银行、外汇局及其他内地有关部门,研究和推动加强两地市场联系和互动的措施,促进两地市场的规模效率。
有利证券市场发展
港交所相信,内地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港股,有助缩窄在香港上市的H股及在内地上市的A股之间的差价,有利香港及内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美国联邦储备局上周五宣布调低贴现率半厘和外管局今天批准内地个人直接投资港股的决定,带动恒生指数20日上升,全日收市升1,208点或5.93%,报21,595点;总成成交1,053亿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宣布,批准《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投资规模也不受购汇总额限制。
拓宽资金流出渠道
外管局表示,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
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将有助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的经验。
批准天津滨海新区的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香港证券市场,是继放开银行系、证券类、保险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内地扩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重要举措之一。
此前,内地居民只能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
不受购汇总额限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居民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的投资规模不受年度50,000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
试点初期,投资者可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可以保留外汇,也可以在开户行结汇。
试点业务首选在天津滨海新区。根据规定,居民投资境外证券需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
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收窄两地股份差价
有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试点的详情,可浏览这里。
香港交易所回应有关决定时指出,香港是自由开放的市场,证券交易公平有序,港交所欢迎全世界投资者经合法途径,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的投资产品。
港交所表示,香港的优质投资产品,可吸引内地的个人投资者,他们的投资将有助缩窄在香港上市的H股及在内地上市的A股之间的差价,并有助香港及内地两地市场的健康发展。(编辑:何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