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CEPA实施以来,极大地带动了香港服务业投资广东的热情,但是许多香港业界人士感到,CEPA“大门打开后仍有多个小门”,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后仍受一些相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与标准等的限制,难以一展身手。
针对这种情况,在昨日(23日)召开的“CEPA补充协议五服务业开放措施及广东省先行先试措施政策宣讲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港澳办主任唐豪表示,广东将创新管理方式,学习借鉴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与政府法规,实现粤港合作深层互动。在引进香港现代服务业,促进粤港深层次合作的同时,要逐步引进香港现代市场经济的营商规则、管理方法和交易惯例,创造有利于落实香港服务业开放政策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的良好环境。
唐豪介绍,中央批准服务业对港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25项政策措施,主要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简化审批程序,包括教育、医疗、环保、旅游、道路运输、广告、分销等领域的9项政策措施;第二类涉及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包括医疗、运输、个体工商户、人员提供与安排、社会服务等领域的8项政策措施;第三类属于推动专业人士资格互认及后续工作,包括建筑、会计服务等领域的3项政策措施;第四类旨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主要是电子商务方面的1项政策措施,第五类是综合性的优惠政策措施,包括环保、旅游服务等领域的4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具有合作基础雄厚、针对性强、体现互利共赢原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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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5八大特色
一是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比如医疗及牙医领域,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门诊部的投资总额不再有最低要求。
二是放宽了股权限制,比如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以独资形式设立门诊部,而此前的外方投资比例不能超过70%.
三是在某些领域给予香港投资者“国民待遇”。
四是放宽了地域限制。
五是给香港服务提供者准入市场的优惠。
六是加深了在专业服务业,如医疗、建筑等方面的合作。
七是在广东推行一系列“先行先试”措施。
八是新增加了在电子商务、商标、品牌推广三方面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