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覆盖珠三角和香港的空气监测网建成,有助于治理灰霾天气。朱丹阳摄
为打造“绿色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粤港逐步加快了环保方面合作的步伐,合作领域亦由早期的环境监测深入到长期生存、物种保护阶段。
7月14日—18日,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与环境规划院联合调研组受广东省环保局的邀请和委托,就“深化粤港澳环境合作,打造大珠三角绿色优质生活圈”与粤港澳三地相关单位与组织开展了调研。
此次调研将三地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起草调研报告,为打造“绿色生活圈”作进一步的环境规划。
区域空气污染指数天天发布
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一直是粤港两地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2002年,《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在香港的发布道出了两地共同的心声,明确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的排放总量,比1997年分别削减40%、20%、55%和55%,并力争2010年实现区域空气污染物削减排放目标。
2005年,覆盖整个珠三角区域包括香港在内的空气监测网络建成。钟南山等业内专家称:“该系统的开通和验收,是粤港两地携手应对区域性跨境污染取得的标志性进展”。
据悉,去年11月30日起,该网络正式惠及珠三角地区,每天向公众发布珠三角区域空气污染指数。公众轻点鼠标就可以了解到最新的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状况详情。
此外,广东还积极推进粤港珠江三角洲地区内火力发电厂的排污交易,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东江水质保持Ⅰ类水平
“饮水思源”,作为粤港两地重要饮用水源的东江,担负着河源、惠州、东莞、深圳及广州东部、香港等地区近4000万人的供水任务,东江水质理所当然成为两地共建的又一重点。
“十五”期间,广东把东江水质保护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2002年省人大通过了《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加上之前制定的《东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定》等法规,广东为保护东江水质,已经制定了7个条例和规章。
为了减少流域内各种污染源对东江水质造成污染,流域各市不惜巨资建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截至2006年6月,深圳、河源、惠州、东莞和广州共建成污水处理厂40座,日处理能力达449万吨;在建污水处理厂30多座,日处理能力180多万吨。同时建成河道污水处理工程10多项,日处理能力320多万吨。建成多项调污工程,其中石马河调污工程对保护东江干流水质、深圳水库污水截排工程对保护供港水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东江中上游干流的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Ⅱ类,新丰江水库水质优于Ⅰ类,河源与惠州交界水质维持Ⅰ—Ⅱ类,惠州与东莞交界(太园泵站前)和东深供港水质满足Ⅱ类要求。
香港拨款9300万港元协助改善污染排放
2007年10月,有消息传来,为减少排放,国家正在考虑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当年9月,广东省出台激励减排政策,清洁生产企业可获得5万元奖金,同时,“零排放”企业可享受免税优惠。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也在随后出台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将拨款9300万港元,协助在内地设厂的港商改善污染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益。
同年10月16日,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与广东省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举行“与业界携手推动清洁生产研讨会”,探讨如何通过激励机制,协助珠三角地区的企业自愿减排,希望企业转变观念。
其实,两地在清洁生产方面的合作早就开始了。2006年11月,粤港政府合作推出“清洁生产试验计划”,对15家港资企业进行评估,并协助其中4家企业制订详细的清洁生产方案。
完善赤潮发生通报机制
2007年12月12日,香港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率一行14人在广州出席“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八次会议。
粤港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双方就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珊瑚礁、中华白海豚和人工鱼礁的研究与保护等工作开展交流,并联合进行了海龟卫星追踪研究,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捕鱼,以及共同完善赤潮发生通报机制等活动。
此外,粤港双方在环保宣教、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打造大珠三角绿色优质生活圈”工程正向着全方位规划的层次迈进。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