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各地双转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然而,如何加强双转移中的环境保护,实现双转移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此,本报采访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清。
双转移有利于解决珠三角环境超负荷
记者:我们怎样解决产业转移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李清:应该说,产业转移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方面,双转移有利于解决珠三角地区资源环境超负荷,全省环境保护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产业转移园实行集中供电、供热、供气和环境污染治理,提升了节能减排水平。各种项目集中进园,改变了过去污染项目遍地开花,“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无序发展状态,有利于统一治污,集中监管,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效能。
但是,另一方面,也要正视产业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因为山区及东西两翼多位于我省的水源地,担负着保障全省生产、生活饮用水源安全的重任,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产业转移工作如果不注意搞好环境保护,一旦山区及东西两翼的环境和生态遭到破坏,全省的饮用水源安全将受到威胁,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环境安全和经济发展。因此可以说,产业转移是对环境保护新的考验。
环保部门既要当“警察”又要当“医生”
记者:作为环保部门,如何在双转移中有所作为?
李清:我们将根据产业转移的新情况,创新环境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就是四句话。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这点很重要,是从源头上防止产业转移带来环境污染。我们将配合有关方面,将生态功能分区、环境承载能力作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重要依据,做好全省产业转移规划。协助做好产业转移园区选点工作,按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环保规划的要求,确定园区选址,坚决禁止在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江河附近建立产业转移园区。
二是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这是我们产业转移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创新。如果没有容量,首先在环保前置审核中我们就会予以否决。同时,我们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重污染行业产业准入标准”,明确产业转移的准入环保门槛,严禁不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入园建设。特别对选址江河上游地区、排水量大、超过排放总量的,我们将坚决不予通过审批。
三是完善设施、集中治污。产业转移工业区要按规定开展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三同时”,即要与园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营。
四是严格监管、强化服务。产业转移是件好事,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环保部门既要当好环保警察,又要当好环境医生。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在园区选址、进园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无论是园区选址还是项目引进,各级环保部门都要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服务。同时,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