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从八个方面扶持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法院系统该怎么做?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了适应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的新要求,全省法院正式启动“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努力解决好因广东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带来的各地法院发展不平衡问题,将全省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提上一个新的台阶。
全省法院的“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涵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各级法院。“结对帮扶”原则上由珠三角地区的两级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两级法院,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在四个方面结对帮扶:一是人才资源共享;二是工作经验交流;三是法院文化共建;四是物质装备支援。在帮扶形式上,通过挂职锻炼、业务培训、支援办案等,促进两地法院交流协作。发达地区中级法院除与欠发达地区中级法院建立联系外,还要直接与对方一两个基层法院结对开展重点帮扶。同属一中级法院管辖的基层法院之间,也要结对帮扶。省高院将在指令审理、指定执行案件上,进一步加大对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战略的统筹。
据了解,由于广东经济发展地区间的不平衡,发达地区法院在经费保障、审判工作经验、法官人才资源上有优势,但“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而欠发达地区法院在经费保障上存在困难、审判工作经验上有欠缺、吸纳高素质人才力量不足,但案件压力较小,双方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开展“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长效机制,为各地法院间建立了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途径和平台。目前,广州市与梅州市、湛江市,深圳市与河源市、揭阳市,珠海市与阳江市,佛山市与清远市、肇庆市,惠州市与潮州市,东莞市与韶关市、云浮市,中山市与汕尾市,江门市与茂名市,以及广州海事法院与南澳县法院,已经先后开展了第一阶段为期3年的结对帮扶活动。
(编辑:张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