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届两会上,深港合作成为代表、委员们提案最集中的话题。历史上同根同源的深港两地,经历了曾经的文化隔绝,如今从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从单方辐射到双方互动,从创意前端到加工末端,从官方到民间,从团体到个人,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渠道不断丰富,“深港创新圈”的轮廓已经越来越清晰。在此基础上,两地在文化合作、产业互动、体制融合等方面还面临着哪些现实问题?在记者日前的采访中,代表、委员们纷纷为打造深港文化进一步融合献计献策。
1号提案为深港文化 融合“破题”
深圳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进深港合作的建议》被确定为今年政协全会的1号提案,其风向标意义不言而喻。在该提案提出的12项具体建议中,针对文化合作,提议启动“深港人才培养计划”。两地政府将每年入读香港高校的深圳学生列入“港深人才培养计划”,由深圳政府给予资助,增强香港高校对深圳学生的吸引力。此外,建议争取国家同意香港教育机构在深圳多学科办学。
致公党深圳市委会也提出,在深港共建国际都会的总目标下,其中一个切入点正是港深共建亚洲文化创意之都和中国文化产业基地。在他们的集体提案《关于“以深港更紧密合作为抓手,大胆推进深圳综合配套改革”的建议》中,建议充分利用香港的优势,深港共同制订“亚洲文化创意之都”计划,将各个文化产业分门别类,建立若干个文化创新产业园区,双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计划和奖励机制,最终建成中国最大规模最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基地。他们还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基础,是双方应争取中央政府支持,互相完全开放文化市场,形成一个统一的本地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
请求下放 深港文化交流审批权
在当前深港合作的大趋势下,杨宏海委员建议,鉴于深港文化交流日益密切,为消除深港文化交流中的一些制度性障碍,简化审批手续,拓宽交流渠道,扩大交流规模,建议争取中央和广东省的支持,将深圳列为对外文化试点区,赋予深圳对港文化交流的审批权和自主权,建立深港两地文化主管部门直接磋商机制,规划深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商定深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年度执行计划。允许两地文艺团体和文化单位自主开展共同创作、联合演出等合作活动,携手打造艺术精品。允许两地自主协商决定文艺团体、文化项目的交流,允许两地的电台、电视相互转播。
今天,CEPA所承诺的“香港公司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可不受配额限制,作为进口影片在内地发行;香港与内地合拍的影片可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已经全面实现,但内地电影分级制度尚未出台,虽然港产影片可以同步看,却往往遭遇“阉割”,由此也给文化融合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杨宏海建议,应借鉴香港影视分类、分级管理的办法,破除体制障碍,将深圳作为内地电影分级制度的试点,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
共办“港深国际艺术节”
事实上,深圳借鉴香港影视管理经验,共享两地影视资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国家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局长童刚在深圳考察时指出,深圳电影市场正是加强深港合作的范例,深港合作建设、改造、经营电影院的经验值得推广。然而,在此基础上,如何探索共同发展影视制作,打造东方“好莱坞”,却一直是深港电影人难以突破的“围城”。杨宏海认为,香港在影视管理经验方面有不少“依法治文”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还应从体制上突破,尝试探讨两地共同合作发行电影、连锁经营的渠道,搞活两地的影视市场。
“香港具有成熟的国际文化节庆品牌,如香港艺术节、香港艺穗节、亚洲艺术节,均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庆活动。”他建议,深圳应积极与香港方面协商,探索将每年一度的深圳大剧院艺术节、“鹏城金秋”和筹办中的“深圳旅游文化艺术节”与香港的上述节庆合在一起,举办每年一度的具有国际水准的“港深国际艺术节”。
为逐步实现这个目标,杨宏海提议说,可先将每届“香港艺术节”等延伸到深圳,即办“分会场”,利用深圳众多的演出平台,将参与“香港艺术节”的国际知名艺术团引入深圳。此外,为保证这一高水平艺术节逐步走向成熟,还应鼓励香港文艺界在深设立培训机构、演艺机构、中介机构,并打造深港文化票务信息平台,实现异地购票与联网售票,共享两地文化艺术资源。
(编辑:张子军)